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根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1、农、林、牧、渔业,3%-10%;2、制造业,5%-15%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4、交通运输业,7%-15%;5、建筑业,8%-20%;6、饮食业,8%-25%;7、娱乐业,15%-30%;8、其他行业,10%-30%。另外,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