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般有两种原因,一种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一种是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不同的异常原因解除的方式和流程都不一样。
第一种原因是地址联系不上的,有两种方式解除;
第一种方式是如果企业还在原来的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只是法人漏接工商局电话或者漏接工商局信函导致,那么就让法人或者经办人带上法人身份、营业执照、公章、地址的租赁合同及租金水电发票、办公场地的招牌照片和环境照片到所属区街道办提交以上资料,资料提交好之后街道办会在7个工作日内上门核实,核实无误后就可以移除经营异常名录;
第二种方式是企业确实已经把办公地址搬迁不在原来的注册地址经营,但是在工商登记的注册地址又没有去做变更,导致地址联系不上了而异常的,就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地址变更申请,申请过程中工商局会驳回变更申请要求带上新地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去实审,实审通过之后再次提交变更申请,地址变更申请通过之后再进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企业就会恢复正常;
第二种原因是没有做工商年报导致,这种处理就比较简单,直接登录深圳市商事主体年报系统(https://jg.amr.sz.gov.cn/annualpc/?platform=SJ#/),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年报公示,再进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企业就会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