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非盈利机构,需要先符合办理的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
还需要准备好以下的办理材料:
1.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提交此项。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包括:准予成立的相关批复文件或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许可证书。
3.办公场地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住所地址、面积、使用期限等。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与民政部门签约银行出具的询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于盈利机构,如公司注册那样,非营利机构注册并非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的,而是要在深圳市民政局提出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当然一样可以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