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内资公司股东股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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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东可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2、 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3、审批执董报告4、 审批监事报告5、 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 审批公司利润亏损方案7、 对公司注册资本加减做决议8、 对公司债券发行做决议9、 对公司合并、解散、变更做均已10、 公司章程的修改11、 聘用或解除聘用公司经理

公司在申请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①首先需要准备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②其次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③最后准备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1、需要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文件2、法院裁定破产文件、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3、公司清算报告4、公司营业执照5、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6、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出三次公告的报样及完税证明

上海注册内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的材料方面: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 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 原股东会决议4、 新股东会决议(会议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股东盖章签字)5、 章程修改案6、新股东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 转让双方签署有关协议8、 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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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黎明

一、个人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

  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二、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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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出于 2020-04-2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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