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现有的优惠政策
1、2月25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现已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利润100万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其所得税按照5%征收;利润3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上部分按照5%征收,100万-300万部分按照10%征收。
3、小规模企业每月10万元(季度计算,每季度30万)内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1、2月25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现已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利润100万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其所得税按照5%征收;利润3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上部分按照5%征收,100万-300万部分按照10%征收。
3、小规模企业每月10万元(季度计算,每季度30万)内即可享受免税政策。